中碳城绿色消费积分通用规则
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《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》以及国发〔
2024〕
18 号“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”的通知精神,凡入驻中碳城的店铺应确定绿
色消费积分计划安排,以积分兑换商品等方式鼓励绿色消费。为此,特制定《中碳城绿色消
费积分通用规则》,作为入驻店铺实施规则。
一、绿色消费积分
1、积分来源:
⑴消费者购买绿色低碳产品之后,供应商(店铺)以价格折扣转换成消费积分,使消费
者获得相应绿色消费积分。
⑵供应商(店铺)发布视频广告时,应对有兴趣观看视频广告者,可按相应观看时长,
给予相应的绿色消费积分或碳金奖励。
2、积分提取及分配办法:
⑴供应商(店铺)在售卖商品时,按交易金额自行提取一定比例金额折算成绿色消费积
分,提取比例不少于按交易金额 1%(上不封顶)奖励给消费者。
举例:一个消费者在某店铺里购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,交易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,交
易成功后,该消费者就得到某店铺的绿色积分奖励。如按 1%计算奖励积分,那么,该消费
者就获得 10 元价值的绿色消费积分。
⑵供应商发布视频广告时,消费者在浏览视频时,每浏览 10 秒就可以得 1 个积分,具
体给予多少积分由发布广告者确定。
举例:一个消费者在某店铺发布的视频广告里浏览了 10 秒钟时长,那么,该店铺就需
要奖励给消费者 1 个积分或碳金。
二、积分与货币等值比
为便于消费者兑换绿色积分,本平台规定,一个积分等值 1 元人民币,并按此价值兑
换消费者所需商品。
三、积分分解办法
为细化积分使用价值,将积分再分解成碳金,即:一个积分等于 100 个碳金。换算成
等值货币,即:一个积分(1 元人民币)等于 100 个碳金(100 分人民币)等于 1 元钱。
四、积分资金与兑换
中碳城将设立虚拟“绿色消费积分结算中心”,供应商(店铺)所奖励给消费者的积分
及碳金,换算成的相对应的现金,统一转入“绿色消费积分结算中心”的银行监管帐户,再
由结算中心设置统一兑换积分机制,积分和碳金持有者在规定的时间里,可随时在线自动兑
换成人民币。
举例:某供应商(店铺)在完成商品交易时,应即时将所奖励给消费者的积分或碳金换
算成等额现金,如:奖励给消费者的积分为 100 分,换算成现金为 100 元,汇至“绿色消
费积分结算中心”银行帐户,如不按时汇入,中碳城则有权终止与该供应商(店铺)的合作
关系,并强制在该供应商(店铺)扣划此积分等额现金。
五、积分操作流程
消费者在中碳城购买产品时,所得到的绿色消费积分,只能兑换等值商品,供应商(店
铺)可将多余的积分兑换等值人民币(现金)。操作流程如下:
1、兑换现金先点击“积分宝”页面,填写收款人名称、银行帐户,完成帐户捆绑。
2、积分兑换现金:先点击积分宝,再点击提现。提现时须扣除银行提现手续费,具体
以银行规定为准。
3、积分兑换商品:在页面找到自己喜欢的商品,进入购物车,按程序完成购物手续。
六、绿色消费积分或碳金在中碳城平台上通用,不受任何干扰。
七、本规则如有新的修改,以修改后的规则为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