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碳城绿色消费积分通用规则 
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《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》以及国发〔
 2024〕 
 18 号“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”的通知精神,凡入驻中碳城的店铺应确定绿 
 色消费积分计划安排,以积分兑换商品等方式鼓励绿色消费。为此,特制定《中碳城绿色消 
 费积分通用规则》,作为入驻店铺实施规则。 
 一、绿色消费积分 
 1、积分来源: 
 ⑴消费者购买绿色低碳产品之后,供应商(店铺)以价格折扣转换成消费积分,使消费 
 者获得相应绿色消费积分。 
 ⑵供应商(店铺)发布视频广告时,应对有兴趣观看视频广告者,可按相应观看时长, 
 给予相应的绿色消费积分或碳金奖励。 
 2、积分提取及分配办法: 
 
  ⑴供应商(店铺)在售卖商品时,按交易金额自行提取一定比例金额折算成绿色消费积 
 
 
  分,提取比例不少于按交易金额 1%(上不封顶)奖励给消费者。 
 
 
  举例:一个消费者在某店铺里购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,交易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,交 
 
 
  易成功后,该消费者就得到某店铺的绿色积分奖励。如按 1%计算奖励积分,那么,该消费 
 
 
  者就获得 10 元价值的绿色消费积分。 
 
 
  ⑵供应商发布视频广告时,消费者在浏览视频时,每浏览 10 秒就可以得 1 个积分,具
 
 
  
   体给予多少积分由发布广告者确定。 
  
  
   举例:一个消费者在某店铺发布的视频广告里浏览了 10 秒钟时长,那么,该店铺就需 
  
  
   要奖励给消费者 1 个积分或碳金。 
  
  
   二、积分与货币等值比 
  
  
   为便于消费者兑换绿色积分,本平台规定,一个积分等值 1 元人民币,并按此价值兑 
  
  
   换消费者所需商品。 
  
  
   三、积分分解办法 
  
  
   为细化积分使用价值,将积分再分解成碳金,即:一个积分等于 100 个碳金。换算成 
  
  
   等值货币,即:一个积分(1 元人民币)等于 100 个碳金(100 分人民币)等于 1 元钱。 
  
  
   四、积分资金与兑换 
  
  
   中碳城将设立虚拟“绿色消费积分结算中心”,供应商(店铺)所奖励给消费者的积分 
  
  
   及碳金,换算成的相对应的现金,统一转入“绿色消费积分结算中心”的银行监管帐户,再 
  
  
   由结算中心设置统一兑换积分机制,积分和碳金持有者在规定的时间里,可随时在线自动兑 
  
  
   换成人民币。 
  
  
   举例:某供应商(店铺)在完成商品交易时,应即时将所奖励给消费者的积分或碳金换 
  
  
   算成等额现金,如:奖励给消费者的积分为 100 分,换算成现金为 100 元,汇至“绿色消 
  
  
   费积分结算中心”银行帐户,如不按时汇入,中碳城则有权终止与该供应商(店铺)的合作 
  
  
   关系,并强制在该供应商(店铺)扣划此积分等额现金。 
  
  
   五、积分操作流程 
  
  
   消费者在中碳城购买产品时,所得到的绿色消费积分,只能兑换等值商品,供应商(店 
  
  
   铺)可将多余的积分兑换等值人民币(现金)。操作流程如下: 
  
  
   1、兑换现金先点击“积分宝”页面,填写收款人名称、银行帐户,完成帐户捆绑。 
  
  
   2、积分兑换现金:先点击积分宝,再点击提现。提现时须扣除银行提现手续费,具体 
  
  
   以银行规定为准。 
  
  
   3、积分兑换商品:在页面找到自己喜欢的商品,进入购物车,按程序完成购物手续。 
  
  
   六、绿色消费积分或碳金在中碳城平台上通用,不受任何干扰。 
  
  
   七、本规则如有新的修改,以修改后的规则为准